各系(部):
接湖南省教育厅通知[2007]9号,湖南省2007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已经开始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评选条件
1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,思想进步,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2、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思想优良,行为规范。
3、综合素质高,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成绩优异。
4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。
5、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,身体健康,达到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良好等级以上。
6、未受过处分。
7、除上述条件要求之外,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(1) 曾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(含优秀党、团员,下同)或优秀学生干部(含优秀党、团干部);
(2) 曾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;
(3)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,成绩显著,曾获得部、省级奖励。
二、 推荐名额
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控制在本系毕业生总数的2%以内。
三、 评选要求
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和坚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评选原则,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,宁缺勿滥。
四、 评选时间
2007年3月13日至3月15日完成。请各系在3月15日以前将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1份(附件一)、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07届优秀毕业生登记名册》1份(附件二)及WORD电子文档报送学生工作处张文艺老师处。联系电话:4028525,电子邮箱:rosayi@126.com。
学生工作处